沸沸揚揚的銀行服務收費單方面提價爭議似乎暫時沉寂,不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獨家獲悉,此前本報首先報道的ATM機跨行取款重復收取2塊錢引發客戶起訴銀行一案有了新進展,這或將重掀銀行服務收費爭議潮。
11月1日上午,在位于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的5層43法庭里,持卡人林崢起訴銀行ATM重復收費一事正式開庭,主要訴訟請求為要被告銀行(工行、建行、農行)歸還多收取的手續費2元,而銀行方面則派出了各行相關支行的工作人員及法務人員應訴。
持卡人代理律師與銀行工作人員、法務人員的陳詞在短短1個半小時內結束。上午10:30,持卡人林崢從法院走出來后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法院并沒有當庭給出審判結果,需要再等通知。“也許會再次開庭,或者直接等判決。”林崢稱。
2元手續費糾紛
林崢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他所持工商銀行的卡,一次在建行ATM機取款,一次在農行ATM機取款,算兩起案件,昨天上午分開審理。為方便清晰,記者以林崢在建行的ATM機取款為例。
林崢稱,7月27日他在工商銀行北京西直門內支行(工行網點目錄顯示有一家網點叫“北京新街口支行西直門內大街分理處”)辦理“中國工商銀行牡丹錢袋網靈通卡”一張,林崢使用上述銀行卡在位于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大街2號成銘大廈底商的建設銀行北京西直門支行ATM取款機進行一筆3300元取款。
由于建行西直門支行取款機提示最大輸入金額為2500元,林崢按照提示的“入卡-取款-退卡”的程序,先后取出2500元與800元。林崢認為,按當日建行ATM機受理跨行取款收費標準,每筆收費為2元,而根據他進行的余額查詢及工商銀行出具的賬戶歷史明細清單顯示,上述交易中ATM機收費為4元,多收了2元。
“我曾經在北京市豐臺區青塔西路的建設銀行ATM機、海淀區彰化南路的建設銀行ATM機進行過相同金額取款,均為一筆取完,并且收取手續費2元。”林崢指出,銀行此舉屬于重復收取ATM機跨行取款手續費。由于銀行的取款限額,導致跨行取款額度越大,被銀行認定的單筆交易次數也就越多,所交的手續費也就越高。
他認為工商銀行西直門內支行沒有盡到妥善管理客戶賬戶財產的義務,致使賬戶被重復扣款。
如何確認“一筆”
事實上,無論持卡人還是銀行,他們爭論的焦點問題就歸結為,銀行作為服務提供者和取款收費受益者與作為接受服務的原告之間對 “一筆”這個概念的認識不同。
林崢認為,當客戶進入銀行開始使用ATM機時,心中已經計劃好準備取的目標金額(例如3300元),插入銀行卡直至取出銀行卡的中間過程,原告均在取這筆目標金額,無論銀行對ATM機后臺軟件程序及銀行間結算關系如何設定,對于客戶來說,這顯然是在取一筆錢。
被告銀行建行西直門支行則指出,因為銀行的ATM機對每次客戶輸入的金額做了限制 (例如有些ATM機限制為2500元、有些為3000元、5000甚至10000元不等),這個限制的金額標的,就是一筆取款的上限。
被告銀行給出的主要依據是2007年央行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改進個人支付結算服務的通知》內容 “提高自動柜員機取款交易上限。借記卡在自動柜員機取款的交易上限由現行每卡每日累計5000元提高至2萬元。各銀行可在2萬元的限度內綜合考慮客戶需要、服務能力和安全控制水平等因素,確定本行每卡單筆和每日累計提現金額。
事實上,商業銀行日益高企的中間業務收費早已使消費者累積了許多不滿,而此前銀行“一窩蜂”地將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續費從2元調整至4元更是引爆了這座薄冰覆蓋下的火山,持卡人與銀行間關于ATM機取款收費的口水戰更是愈演愈烈。
8月初,銀監會、國家發改委就擬定中的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向各商業銀行和地方價格主管部門征求意見。意見稿規定,商業銀行對客戶提供7項服務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同時,還要求商業銀行執行相關服務價格前,應至少提前5個月在相關營業場所顯著位置、主要媒體和商業銀行網站進行公告,客戶在使用服務前明確表示不接受相關服務價格的,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客戶接受服務。然而,管理辦法并沒有關于ATM機跨行取款“單筆”的明確認定。
有銀行卡專家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2007年5月20日,為緩解銀行網點和柜臺較為嚴重的排隊現象,央行發出《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于改進個人支付結算服務的通知》,將自動柜員機取款上限由5000元提高至2萬元。此時,重復計費的問題開始顯現,而銀行并沒有及時的對ATM系統作出調整,對廣大客戶的利益造成了持續性的損害。
該銀行卡專家認為,跨行取款服務費問題的根源在于目前跨行取款的后臺定價機制。當前的ATM跨行取款定價機制并不是市場化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