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小游戲“搶車位”,可能很多網友都玩過,游戲規則很簡單,只要發現誰在自家的停車位里停車,貼個條,就可以給它攆走。不過,現實生活中的“搶車位”,可就沒有游戲中那么具有娛樂性了。
在長春華僑休閑廣場小區內,也有人在搶車位,可結果卻是雙方傷了和氣不說,至今仍未找到一個妥善的解決辦法。
自家車位被鄰居給砌上了
李女士是2003年入住長春市華僑休閑廣場的。買房子時,她一起買了車位,為日后買車做準備。
1日,李女士拿出一份2003年與開發商簽署的協議書,記者看到,在協議書上標明,小區住戶購買了丁棟10號位,且協議雙方都簽了字。
“白紙黑字上寫的,車位是我買的,怎么就讓人家給搶走了呢?”李女士說,車位的問題是今年“十一”過后出現的。因為她還沒買車,她的10號車位一直以每年4000元的價格租給了別人。“十一”過后她偶然去了趟車位,卻發現她的車位被“砌”上了,還安裝了大鐵門。
“我到物業公司一打聽,原來是我家一個鄰居把車位給砌上的。”李女士說,這就奇怪了,為什么自己的車位會被別人砌上了呢?
1日,記者跟隨李女士來到了丁棟車庫。看到,這里一共有12個車位,其中后三個車位是被砌上的,還都安裝了大鐵門。李女士說,這個有大鐵門的10號車位就是她的,但現在她沒辦法使用,只能讓租她車位的人暫時把車停到9號車位上。
鄰居手里也有一份協議
李女士說,砌她家車位的鄰居是和她同樓的住戶老徐家。這件事兒,他們兩家也協調過,但一直協調不成。
據了解,老徐家手里也有一份協議,上面標著,老徐家是在2008年,花7萬塊錢買的丁棟10號車位,所以他們一直認為,10號車位是他們家的。但在兩份協議上所不同的是,李女士車位的賣方是房子的開發商,而老徐家車位的賣方則是吉林省澤翰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1日,記者找到老徐家,徐家人沒有開門,只是說,有什么事情找物業公司去。
李女士說,因為車位的事兒,兩家人鬧得不太愉快,主要是車位的歸屬問題。徐家覺得,既然10號車位的墻已經砌上了,也花了幾千塊錢,要不就換一下,9號歸李女士,10號歸徐家。但李女士表示,她自己2003年就已經把車位給買了,為什么要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就換車位呢?
她還說了一個細節,她后來聽租她車位的用戶說,當初砌車位時,對方說已經協調好了,就讓租戶把車停在9號車位了。租戶覺得既然車位主人都同意,他的車停哪都可以,就沒多問。但李女士說,在砌車位前,沒人找她協商過。
物業:錯把9號簽成了10號?
針對鄰居之間因為車位鬧出來的糾紛,物業經理表示,其實問題很好解決,實際上就是兩個車位賣串了。2008年時,10號車位堆了一些物業公司的雜物,到2009年才清理干凈。物業經理也是后來才知道,他說,這可能是誤會了,錯把9號當10號了。
他說,是后來他才知道這個車位是屬于李女士的,但可能是老總與徐家簽車位時把號搞錯了。
物業經理說,其實現在就面臨一個調位和換位的問題。這期間應該產生一面墻1600塊錢的費用。物業公司經理表示,物業公司也認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