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7時10分報道,業主會主任屢屢被打,小區維權舉步維艱,誰才是業主權益的保護神?
陳鳳山,是剛剛成立4個月的北京百子灣家園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本以為歷盡千辛萬苦耗時16個月成立起的業委會能在自己的帶領下走上正規,但他萬萬沒有想到,進入2010年自己會遇到如此大的麻煩。
從3月底開始,陳鳳山和業委會成員一起行動試圖制止物業公司將小區民防工程改建為出租房。可沒過幾天,他就在小區內遭到了五六名兇徒的暴打,在接受中國之聲《新聞縱橫》采訪時陳鳳山說,當時自己全身多處受傷:
陳鳳山:我捂著腦袋的右手當時手伸不直,骨質挫傷,大概醫學上叫這個。胳膊、手、腿、腋下瘀青為主,脖子后邊有一塊,腦袋被當時他們踢的有點發暈。下午事情發生之后去做了個CT,內部沒有什么損傷,手上當時破了,流血了。
然而危機并沒有就此結束,此后他家門前被擺上了黑色骨灰盒,大門被潑上糞便和紅漆,墻上紅色對聯被粘上白紙變成“挽聯”,除此之外他還接到了恐嚇短信,內容是“兩萬元買你的雙腿”。隱藏的威脅在不斷升級。目前警方已經介入案件調查。
但我們不難發現,陳鳳山的遭遇并非個案。近年來,業委會主任被打事件頻頻發生。2006年10月23日,廣州順景雅苑業委會韓主任被兇徒毆打致雙腿骨折;2007年12月,北京九龍山莊業委會主任楊兆瑞被兇徒毆打致雙腿骨折;2009年4月23日,西安萬強藝術家小區正在籌建中的業委會主任左宏煒被毆打,導致腦死亡……兇案一再發生,業主維權困難重重。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在北京約四千多個小區當中成立業委會的小區不足20%,而在這僅有的800個業委會中只有200個能維持正常活動。造成這種維權困局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陳鳳山認為:前期物業是由開發商聘用的,對于業主本身的權益來說至少不尊重,從法理上來說是對業主權益的損害,現在你成立起來業務會,如何和開發上所聘用的物業公司進行制度上的對接,這個現象沒有嚴格的相關的程序。物業公司對于業主委員會是不是能夠真正的尊重,取決于它自身對自己身份的認識和對于業主主體權利的認知,這點來說,大多數物業公司做不到。
物業公司的參差不齊和相關制度的缺失, 讓業主和物業的矛盾時常難以調和。而結果往往是帶頭維權者遭遇打擊,其他業主默不作聲。最后維權無果不了了之。我們聽聽普通業主面對與物業發生維權糾紛的想法:
業主:要看它究竟侵占了多大我的權利,但是有一個維權成本我要考慮。
業主:老百姓打官司太難了,沒那時間。
業主:單獨的可能不會,個人跟整個的公司來講,我覺得個人付出的代價更高。
如果大家都選擇沉默,權利如何維護?如何讓喚醒更多業務沉睡的產權意識,進而參與到業委會的維權當中呢?昨晚,《新聞縱橫》值班編輯采訪了著名的房地產律師秦兵:他認為:
最好的辦法是什么?就是給大家說,直接的物質收益這是最簡單的方法,比如在小區中,我們怎么樣才能喚醒廣大業主對自己權利的重視呢?就是給大家說清楚,如果我們不重視自己的公共區域,我們公共區域的混亂和破敗,最后會導致我們房價的貶值,我想通過物質利益計算的方法是最容易喚起廣大業主的公共權利意識。
其實,目前的《物業管理條例》對于小區的一些重大事項的決定過程有明確的規定:比如,籌集和使用專項的維修基金、在現有建筑物里進行改造重建等這些影響業主利益的重大問題,要求有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還要有占整個物業三分之二以上產權的業主同意。但實際情況是,物業公司對業主產權處置隨意,幾乎不經過業主同意。那么,物業公司為什么可以肆意妄為,關鍵就是業主不能真正團結起來,業委會沒有真正充分發揮作用。如何讓自發松散的業委會更有凝聚力,秦兵律師給出了這樣的建議:
為什么物業公司敢隨意處置業主的權利?那就是因為業主不敢行動,沉默,明明看到物業公司把我們的東西搶去賣掉了,我還不敢說,因為如果我說了,我就首先(遭到)打擊報復,我如果不說,我和其他人相比我就相安無事,是因為我們廣大業主有這種恐懼才導致了物業公司能夠在一個小區里肆意妄為。像陳鳳山這樣的人站出來,敢于代表廣大業主來保護自己權利。怎么樣才能讓一個小區里有更多的陳鳳山站出來,一定要敢于給業主委員會投資,讓業主委員會有很多人能夠拿多報酬,大家就會積極的往前走,如果每一個業主委員會成員都是吃苦、受累、捱罵,沒有任何物質利益,誰都不愿意做業主委員會成員,最后公共權利就喪失殆盡了。
人人都要安居樂業,但前提是社區內擁有產權的業主和提供服務的物業公司能和諧相處。北京大學法學院房地產法研究中心金錦萍認為,面對侵權事件的發生,業主們只有團結起來、充分主張自己的權利、啟動集體決策機制,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護自己:
也就是如果真的出來爭議了,就得依靠我們所有的業主,我們來決定,啟動集體決策機制,這本身就是一個治理的意識的培育,自我權利的喚醒,其實核心問題在于我們怎么當的業主,有這樣一種意識參與到我社區的建設里面其,去參與、去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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