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妻子和一名坐臺小姐來往甚密,擔心妻子被“帶壞”,從而影響自己的婚姻,呂某對坐臺小姐史某心生怨恨后,竟然采取對史某進行搶劫來達到報復目的。近日,江蘇省江陰市人民法院審結該案,判決呂某有期徒刑十年。
今年26歲的呂某是一名大學生,從小生活在單親家庭,因此對婚姻產生了不安全感,在離過一次婚后,呂某更加小心翼翼守護現(xiàn)在的婚姻。
呂某的現(xiàn)任妻子蔣某自己開有一家服裝店,生意興隆。其中,坐臺小姐史某經常來店里買衣服,一來二去,蔣某與其就比較熟悉。蔣某回家后經常在呂某面前提到史某,并總說現(xiàn)在做小姐和被人包養(yǎng)都非常有錢,這話聽在呂某耳朵里非常不是滋味,呂某認為史某會帶壞蔣某,破壞他的家庭,遂產生了搶劫呂某,促使其害怕后離開江陰。
呂某遂進行踩點,準備了頭套、手套、膠帶、水果刀等工具,2009年6月9日晚上十點左右,呂某守候在史某家門口,待史某回家捂住其嘴巴,脅迫史某打開房門。進屋后,呂某將史某捆綁起來,并蒙住其眼睛,采用持刀威脅、語言恐嚇的方式,從史某的包內劫得人民幣600余元,以及史某身上的翡翠手鐲、項鏈、手機等物,合計人民幣3600余元。
6月23日,公安機關破獲該案,將呂某抓捕歸案。
江陰法院審理認為,呂某采用暴力手段入戶劫取他人財物,確已構成入戶搶劫罪,應當在十年以上量刑,考慮其認罪態(tài)度較好,予以從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