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山東省齊河縣人民法院對一起婚外情引起的非法拘禁案依法作出一審宣判,判決被告人張某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張某系齊河縣某村農民,原本有一個幸福安穩的家庭,賢惠的妻子為他生下了兩個女兒?墒,張某不滿足于這種平靜與幸福,竟背著妻子和妻妹趙某發生了不正當關系,并一發而不可收拾,以致趙某最終懷上了張某的孩子。后趙某懷著張某的孩子嫁了人,不久生下一男孩。原以為趙某嫁人后,兩人之間的這段孽情就可以結束了,但是經過了17年,張某與妻妹趙某卻仍是舊情不斷。
2000年,趙某帶著張某的孩子離開了丈夫,又與張某混在一起。張某則拋下了妻子和女兒,帶著妻妹和兒子跑到濟南靠賣菜為生。期間,張某也經;佚R河農村老家,看望在家的妻子和女兒。就這樣,張某在妻子和情人之間來回周旋,在齊河和濟南有了兩個家。一對姐妹為了面子、為了生活、為了孩子,沒有與張某計較,開始了兩女共侍一夫的荒唐生活。
也許是瑣碎的生活磨掉了昔日的激情,2005年農歷二月,張某與趙某因為一點兒生活瑣事發生了矛盾,并打了起來。為此,張某賭氣回齊河老家住了三天。然而,三天后,張某再回到濟南的租住地時,卻發現趙某不見了。無奈,他只得把在青島打工的兒子叫回濟南一起尋找。但是,爺兒倆找遍了濟南城,卻仍是一無所獲。
轉眼到了11月末,正當張某父子絕望時,張某接到了一個劉姓男子的電話,告訴他趙某在一個曾和他們一起販菜的女人家里。張某如獲至寶,火速趕到那個女人家,卻不見趙某。于是,張某通過該女找到了通風報信的劉某,問他如何認識的趙某。劉某稱,自己是通過介紹所與趙某相識,相識后一起在濰坊生活,但得知趙某沒離婚,立即與趙某分開了。
聽劉某說不知道趙某的下落,張某不但不相信,反而覺得是劉某把趙某藏了起來。于是,張某同兒子等6人強行將劉某帶至黃河邊、齊河某賓館、張某老家等地,對劉某進行威脅、恐嚇、毆打,并搶走劉某手機一部,逼迫其打欠條,摁血手印,至趙某打來電話后,幾人繼續限制劉某的人身自由,直到趙某平安回來,幾人才將劉某放走,期間非法限制劉某人身自由達40余小時。案發后,張某及兒子等人潛逃,至今年3月,張某父子等人先后落網,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10月26日,齊河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張某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其他同案犯也相繼被繩之以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