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情侶在戲耍中,女方一巴掌將男方左眼打成重傷。10月27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一審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判處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
2006年10月的一天晚上9時許,被告人姜某與鄭某(雙方現在系夫妻關系)駕車停在該市汽車站崗亭附近,兩人在車內聊天時發生爭執,姜用手朝鄭的左眼部打一巴掌,當時鄭左眼流淚。二三個月后,鄭感覺視力急劇下降,遂于2007年初前往南京軍區總醫院進行手術治療。經司法鑒定,鄭某左眼損傷程度目前為重傷。今年4月,因雙方鬧離婚,以致案發。在審理中,被告人姜某的親屬已與受害人就民事賠償事宜達成協議并履行。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姜某由于過失造成他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鑒于被告人與被害人當時系戀愛關系,后發展為夫妻關系,犯罪情節較輕,系初犯、偶犯,且認罪態度較好,能夠積極賠償受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受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