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難姐妹
姐姐張敏與妹妹張燕出生在固安縣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在她們的腦海里幾乎沒有父親的印象,從小,母親一個人忙里又忙外地將姐妹倆拉扯大。15歲那年,正讀初二的張敏決定輟學幫助母親照顧一家人,從此開始了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耕作生活。20歲結婚嫁到承德,30歲又離婚重新回到娘家,兩個孩子雖然留給了前夫撫養,她仍需要每個月支付撫養費,已經34歲的張敏開始在一個飯店當服務員打工過活,日子過得異常艱辛。
妹妹張燕比張敏小兩歲,卻一直未嫁人。2005年初,她被醫院檢查出糖尿病,并且已經是晚期。這讓全家人一籌莫展,一天約一千塊錢的醫藥費不僅掏空了家里所有的積蓄,一家人還四處向親友借錢,已經負債累累,無奈,張燕只好出院在家休養。
心生歹念
一天,她們一起去姥爺家呆著,閑聊時,有人跟張燕說:“你這樣也不是辦法,不如找個人嫁了,多一個人照顧,也可以負擔一部分醫藥費”,豈料說者無意,聽者有心,姐妹二人將這話牢記在心,想著這也許是一條籌錢的捷徑。
2005年6月,張敏接到一個電話,是其一個朋友打來的,正是來說媒,張敏想起當初別人指點妹妹的話,一計涌上心頭。在其朋友的陪同下,張敏以張燕的名字來到門頭溝與郝亮見面。憑著張敏較好的容貌,郝亮對其一見傾心。二人聊了聊家里的情況,都同意進一步交往。已經年近40的郝亮急于結婚,見完面后,在男方介紹人李麗的指點下,郝亮向張敏提出去領證,并問張敏家有什么條件,此話正中張敏下懷,張敏提出,因為給妹妹治病,家里欠下了一萬六的外債,只要郝亮幫其把債還了就行。急于結婚的郝亮當場答應,張敏告訴其要回固安拿身份證。實際上,因為張敏的戶口在前夫所在地,張敏一直沒有辦理身份證。張敏遂與張燕商量,想用張燕的名字和身份證號去辦一個假身份證,張燕有點害怕,說:“姐,這不是騙人嗎?”張敏說:“領了證就可以拿到一萬六,你治病就有錢了,只要你好好活著,我做什么都行。”于是,張敏通過街上辦證的小廣告聯系到一個辦假身份證的人,辦好后,就坐車來到郝亮家以張燕的名字與其去民政局辦了結婚手續。當天晚上,張敏就住在了郝亮家里,郝亮的母親把一萬六的現金交到了張敏手里。郝亮甚是高興,第二天請了幾個朋友吃飯慶祝,慶祝完又帶張敏到了當地一個商場,為其買了衣服、鞋和一條項鏈,憧憬著與張敏從此踏踏實實地過日子。過了幾天,張敏打電話把張燕叫來,張燕也住到了郝亮家里,一家人相處地很融洽。大概過了十天,張敏與張燕和郝亮的妹妹一起出去逛街,張燕突然犯病,張敏跟郝亮的妹妹說要帶張燕回固安看病,并給郝亮打了個電話,郝亮怕出意外就同意了。沒想到,從此,郝亮再也沒見到張敏。他幾次打電話催張敏回來,張敏總是以妹妹需要照顧等各種理由推脫。郝亮親自到固安去接張敏,卻兩次都沒見到張敏的影子,張敏的家人一再保證會讓張敏回去,郝亮又回去等了半年,再打張敏的電話,已經是空號。郝亮越來越覺得自己被騙了。
屢次作案
張燕見張敏順利拿到了錢,心里也癢癢的。2005年12月,張燕經人介紹與延慶的趙德結婚并取得一萬五的彩禮錢,在趙德家住了一周后離開,杳無音信。后來,張敏自己去戶口所在地辦了身份證。2006年11月,張敏經人介紹又在河北省與張生結婚并騙取了一萬二的彩禮錢。
最后一次作案時,姐妹二人一起嫁到了內蒙古的一個村莊。張燕先與此地的孟新結婚,并跟孟新說,自己有個叫張敏的朋友也想找個婆家,孟新想到了自己的朋友高有,于是安排二人見面。見面同意后,高有先給了張敏8000塊彩禮錢,然后隨張敏一起回固安辦理結婚手續,答應領完結婚證后再給張敏7000元。然而,就在他們到達固安火車站時,警察出現了。原來,被騙的男人們都各自報了案,警察偵查已久,這次,姐妹二人竟一同落網。
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張敏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判處張燕有期徒刑一年。張敏后悔萬分,本是為了給妹妹治病,卻因法律意識淡薄,抱著僥幸心理,走上了犯罪道路,也把患重病的妹妹送進了監獄的大門。妹妹更是淚流滿面,正是為了給自己治病,姐姐才會想出這種騙術。
法網恢恢,姐妹二人的悲劇提醒人們,不論多么窮困,財物應取之有道,切莫因一時貪念,走上犯罪道路。
(本文中人物皆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