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門頭溝法院第六法庭,一位年過50歲的婦女戴著冰冷的手銬站在法庭中央等候宣判,她始終低著頭,身體微微有些顫抖,似乎在想著什么。當聽到“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的最終宣判結果后,她依然低著頭,過了好長時間她才說:“謝謝法官,她(被害人)是我要好的姐們兒,我真不應該敲詐她,我糊涂啊!”
本是十分要好的姐們兒,為何友情反被利用,金錢真可以抵擋一切,不惜走上犯罪之路嗎?
事情還要從2001年說起。王華(化名)和丈夫一起開了一家棺材鋪,以此謀生,生意還算紅火。一天,王華在保險公司上班的好姐們兒楊靜(化名)來到王華家做客,由于職業的原因,楊靜就向王華提及了購買保險的事,并勸王華給自己和家人上一份人壽保險,以后生病看病的錢保險公司可以報銷,總之好處多多,以防不測。聽了楊靜的講述后,王華有一些心動,既然是自己的好姐們兒說買份保險不錯,那就應該沒有問題,加之考慮到丈夫多年來體弱多病,自家只是小本生意,沒有穩定的收入和醫療保障,萬一丈夫身體出現什么大的不適,自家的積蓄是無法滿足高額的醫療費的。于是,王華當即決定給丈夫買了一份終身重大疾病保險,最高保險金額為3萬元。說來也巧,就在王華給丈夫上了這份保險后不久,丈夫就得了急性心肌梗,住進了醫院,花費了1.4萬元左右的醫療費。王華找到了楊靜,表明理賠的意思。很快,王華就從保險公司得到了2萬元的賠償。
因為這事,王華對楊靜感激不盡,要不是楊靜勸自己給丈夫上保險,這次丈夫生病自己家里就損失慘重了。王華也更加覺得楊靜這個姐們兒不錯,值得信賴,于是兩人的關系越來越好。
2006年,楊靜到了另一家中外合資的保險公司工作。王華因為第一次為丈夫上保險的事償到了甜頭,在好姐們兒轉至另外一家保險公司后,又一次為丈夫上了一份男性重大疾病保險。然而,按照保險公司的規定,被保險人曾經上過保險,并且有相關病史的不可以再次辦理相同種類的保險。姐妹情深的楊靜明知這一規定,但還是冒險幫助王華又一次辦理了保險,楊靜還告訴王華保額4萬元,也就是說這次保險最高可以報銷4萬元,對于保險公司的相關規定楊靜卻只字未提,這也就為以后王華的敲詐行為埋下了禍根。
說來也巧,在第二次辦理保險后不久,王華的丈夫又一次因患腦梗生病住院,出院后又一次得到保險公司3000元的理賠。楊靜心想,自己出于好意為好姐們兒幫了大忙,王華一定會十分感激自己,雖然自己曾經違規為其辦理了保險,但是保險公司已經理賠,曾經的事也就神不知鬼不覺了,她以為從此也就風平浪靜,她們姐妹的情誼也會更加深厚。可是讓她萬萬沒有想到,更大的折磨與恐懼正在悄悄來臨。
丈夫再次生病住了院,也得到了理賠,可是王華想的卻不是這些,她清楚地記得,楊靜在辦理保險的時候曾經說過最高可以理賠4萬元,現在只賠了3000元,離最高保額還差得很遠。于是王華向楊靜提出按照主險理賠的要求,還托人花錢偽造了醫療單據,在辦理理賠過程中她要求和楊靜一起去保險公司,可是讓她不解的是,楊靜卻總是以種種借口不同意自己一同前往。逐漸,王華就覺得事有蹊蹺,她想楊靜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原因才不讓自己去保險公司。最終王華也未能如愿以償拿到保險理賠,并把這一切責任推到了楊靜的身上,于是開始蓄謀敲詐楊靜。王華找到自己的外甥孔鳴(化名),讓其冒充自己的弟弟,一次又一次的給楊靜打電話,要求楊靜賠償自己辦理醫療單據花費的錢財,并且提出種種無理的要求威脅楊靜,還說自己的“弟弟”在公安局工作,如果楊靜不同意給錢就去告她詐保,還要讓“弟弟”逮捕楊靜。自知理虧的楊靜聽到這些甚是害怕,于是就一次次滿足了王華的無理要求,先后給了王華34000元。可是王華并未就此罷休,依然不停地給楊靜打電話或者讓自己的“弟弟”對楊靜進行威脅。楊靜感到巨大的壓力,她沒有想到曾經的好姐們兒竟然這樣對自己,她感到寒心,感到悔恨,也為自己的過錯深深自責。忍無可忍的楊靜將事情的經過告訴了家人,在家人的幫助下向公安機關報了案。王華以為得到了自己應得的部分,可是哪里知道是自食其果,一步一步將自己陷入了犯罪的深淵。案發后,王華如夢方醒,她不知道如何做才可以彌補自己的過錯,她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萬般羞愧與懺悔,楊靜曾經幫助過自己,自己卻恩將仇報。
最終,在親屬的幫助下,王華向楊靜退賠了全部贓款,自己也因構成敲詐勒索罪得到了法律的應有懲罰。
都說姐妹情可貴,朋友情難得,正因為它的可貴、它的難得,更需要我們的呵護與珍惜,而不是利用,更不是踐踏,切莫讓遺憾和悲哀伴隨我們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