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某在西餐廳工作,與同事小紅非常要好,兩個人經常在一起聊天。時間長了,范某覺得小紅是自己的知己,無論是快樂的事還是悲傷的事都會與小紅分享。就這樣范某對小紅產生了好感,而且非常依賴她。
范某想與小紅變成情侶,就向小紅表白了,但是遭到小紅的拒絕。范某心里非常難受,也很痛苦,這時正好他們所在的西餐廳由于經營不善而關門了,他們也都紛紛離開,范某與小紅也就此分別了。
隨著時間的流逝,范某的心情慢慢平復了,悲傷也隨之消失。不久以后,他在一家賓館找到了工作,于是他下定決心要把小紅作為自己的回憶,開始過新的生活。
就在范某的生活歸于平靜后沒有多久,他接到了小紅的電話。小紅在電話中向他傾訴了自己失業后的痛苦,范某聽到小紅一直沒有找到工作,而且生活非常窘迫,就產生了同情心。他不住地安慰小紅,讓她堅強地面對生活。小紅在電話中求范某幫她介紹個工作,范某心里非常憐惜小紅,就答應了她的請求。
范某到處托朋友幫小紅找工作,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正好范某所在的賓館要招服務員,范某就給小紅打電話,讓小紅來面試。由于范某與賓館的人非常熟悉,小紅順利地取得了賓館工作。對此小紅非常感激范某。他們一起工作后,小紅也對范某很好。在工作之余,兩個人經常一起出去玩,一起聊天,在同事的眼中他們就像一對情侶。
范某認為小紅對他也肯定有感情,否則為什么小紅有那么多朋友卻只求他幫忙找工作。于是他對小紅又重新燃起了愛慕之情,并且多次向小紅示愛,卻都遭到小紅的拒絕。可是范某對此非常的不理解,為什么小紅不接受他的感情,卻又對他很好。他想是不是小紅另有所愛,就問小紅是不是有男朋友了,小紅堅定地表示自己并沒有男朋友。范某聽了以后,非常高興,覺得自己還有機會,心里想一定是自己追求小紅的功夫還不到,于是就想盡方法討小紅歡心。
其實范某并不知道實情,小紅已經有了一個男朋友,但是小紅的母親不同意,所于小紅就沒有對別人說。小紅的母親知道小紅與范某走得很近,就提醒她如果對范某沒有感情,就不要讓范某產生錯覺,應該向他說清楚。小紅告訴母親自己和范某只是好朋友,她會找機會和范某說清楚的。小紅母親聽她這么說了,也就放心了。
范某花了兩年的時間,用盡各種方法追求小紅,可是都沒有得到小紅的愛。范某苦等一個機會,想向小紅徹底表白,告訴她自己所有的想法,請求她接受自己的愛。
這一天,小紅給范某打電話說有禮物送給他,范某覺得這是吐露心聲的好機會。于是,他來到一個小旅店訂了一間房,他想向小紅表白后,就與她發生關系,因為他認為只要得到了她的身體,就得到了她的心。可是范某對于小紅是否同意與他發生關系并沒有把握,于是在同小紅吃飯前隨身帶了一把扳手。
在吃飯的時候,他向小紅表白了,并懇求她給他一次機會,并告訴小紅自己已經訂了一間房,要求小紅與他一同去。出乎范某的意外,小紅同意了。兩個人飯后一同來到了旅店,但是到了房間后,小紅告訴范某自己已經有男朋友了,讓范某放棄對自己的感情。范某聽了以后,非常生氣,他質問小紅為什么早不告訴自己有了男朋友的事,又為什么要在自己想與她發生關系時才說有男朋友。他越說越氣,想著自己這兩年多的付出,又想著小紅對他的態度,他認為小紅在欺騙他。當時他腦子一熱,就拿隨身帶的扳手敲打了小紅的頭部,他想只要把小紅弄暈了,就可以和她發生關系了,這樣自己就肯定能得到她。心里想著這些,手上不住的敲打小紅,直到小紅沒有任何反應。
范某看到小紅沒有反應了,才冷靜下來。知道自己范了大錯,就想辦法怎么才能不讓人發覺,于是天亮后范某將小紅的尸體拋到了護城河里。
不久之后,范某落網了,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在這個案件中,小紅作為受害者值得同情,但是她對此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她明知范某對他的感情,也明知自己只是把范某當成普通朋友,就應當盡早對范某說清楚,也許就可以避免事情發展成這樣。
其實,人經常會在面對對自己有感情的人時,既不能接受,可又不想拒絕,想要享受這一切。這個案件給我們敲了一個警鐘,對于應當拒絕的人和事,一定要堅定地說不,必要時也要以行動做出回應,這樣才不會造成別人的誤會。而在被別人拒絕的時候,心里肯定都會很難受,挫敗感會充斥全身,在這樣的情況下,不能像范某那樣,不冷靜,更不能像他那樣負上如此大的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