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入川備案應提供下列資料:
1. 填報招標代理機構和招標從業人員信用檔案系統;
2.《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申請表》;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4.工程招標代理資格證書正本復印件、副本原件(正、副本復印件加蓋鮮章留底);
5.公司和分公司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正、副本復印件加蓋鮮章留底)和稅務登記證明;
6.企業注冊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出省從事建筑活動專用介紹信和無不良行為記錄證明;
7.在川分支機構(分公司)負責人任命文件及負責人身份證、職稱證或執業資格證書、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證明;
8.擬在分支機構執業的本機構不少于2名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人員的注冊證書、職稱證書和勞動合同復印件(其中注冊造價師不少于1人)和《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從業人員證》復印件,分支機構工作的本機構聘用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職人員不少于5人的身份證、職稱證書、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勞動合同、人事關系合同、從事工程招標代理經歷證明的復印件和《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從業人員證》復印件。(以上資格均核原件,留加蓋鮮章復印件);
9.在川分支機構(分公司)經營場地證明;
10.公司簡介和辦公設備清單;
11. 辦公場地現場勘察。
12. 省外入川招標代理機構應于備案證書有效期屆滿30日前提出延續備案申請,逾期不申請延續的,其備案證書有效期屆滿后自動失效。
13. 再次備案的,還應當提供工程招標代理有效業績證明(工程招標代理合同、中標通知書和招標人評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