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球队的数据对比/欧冠决赛直播哪里看/韩国足协杯/朱拉伊

用戶名:
密  碼:
文章內容  

商業賄賂相關法律之二:對單位行賄罪

2008-2-23
 
刑法第391條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財物的,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1、本罪的概念。

     對單位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財物的行為。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上述國有單位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行為。

     2、本罪的構成要件:

     (1)犯罪主體。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都可以構成。單位主體,包括國有單位和非國有單位法人,以及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2)客觀方面,必須具有行賄行為,包括:

     A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有單位以財物的行為。行賄的對象必須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給予非國有單位以財物的行為不構成對單位行賄罪。財物,是指錢款、物品等物質利益和財產性利益,不包括非物質利益。

     B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有單位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行為。這種行賄行為,不需要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為條件,只要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有單位回扣的行為就可以構成對單位行賄罪。

     (3)犯罪結果。根據相關司法解釋,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犯罪,應當立案:

     A個人對國有單位行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構成犯罪;

     B個人對國有單位行賄數額不滿10萬元、單位行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但具有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向3人以上行賄、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行為的、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等情形的,構成對單位行賄罪。

     3、本罪的認定。

     對單位行賄罪的對象是國有單位。對非國有單位行賄的,不構成本罪。

     在經濟往來中,個人或者單位向國有單位行賄,構成對單位行賄罪的,都屬于商業行賄罪。

 

打印版

北京時代華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電子信箱:zhaodekun@hotmail.com
聯系電話: 010-58488182 59472226
咨詢電話: 18910811683【法律咨詢】 13001218281【企業培訓咨詢】傳真:010-58488182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羊坊店路光耀東方N座608 郵編:1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