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我最近看好了一套商品房,準備簽合同交款了。有同志提醒我說簽文本合同很有講究,弄得不好會造成利益損失的。請問,簽合同時,我該注意哪些呢?北京朝陽區 孫曉梅
1.在簽訂合同之前,一定要求賣方出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房地產預售許可證、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等與房地產開發和銷售有關的證明文件,并認真審閱合同內容,仔細確認其中的選擇性、補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內容。對合同條款有疑問時,應向法律人士咨詢。
2.為體現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買賣雙方可依照約定對本示范文本條款進行選擇、補充、填充、修改。買賣雙方的約定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及本房地產項目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不得侵害社會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3.合同文本中所留空格填寫賣方既定的告知性內容或買賣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的內容。斜線“/”前后文字應在□中劃“√”做出單項選擇。合同空格處未作約定的部分,均應劃線刪除。
4.合同需手寫填寫的空格,應當用鋼筆、毛筆、簽字筆填寫。買賣雙方應在本合同的正文、附件(包括補充協議)、附圖中簽字或蓋章。
5.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處填寫的有效文字與符號均視為買賣雙方合意內容。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經買賣雙方共同簽署后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買賣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在簽訂時雙方應當認真核對,以確保合同各份內容相同。
7.不要將購房款直接交給賣方,而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將預購款匯入代收銀行,以便監管。
8.需要辦理按揭貸款手續時,賣方承諾代辦按揭貸款手續的,應書面告知買方辦理按揭貸款所應具備的條件和應提交的資料,并協助買方與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同。買方無法取得銀行按揭貸款的,買賣雙方可協商達成補充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