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建嶸:地方政府截訪的根源在于中央的信訪責任追究制度
【背景】太原市將嚴處進京上訪等違法信訪行為。 12月21日,據(jù)《太原日報》報道,中共山西省太原市委政法委員會新聞辦公室發(fā)布通報稱,該市司法部門將對在北京天安門廣場、中南海、外國駐華使館、中央領(lǐng)導(dǎo)駐地和省市黨政機關(guān)等非信訪場所上訪的,屢次違反《信訪條例》的;為制造影響到外國駐華使領(lǐng)館和駐華機構(gòu)實施穿狀衣、舉標語、喊口號的,違反《信訪條例》組織、煽動集體上訪的,進京上訪等違法行為進行處置。 上訪在很多民眾心中,是解決問題的最后希望。但是,近些年,上訪似乎又成為引發(fā)中國社會矛盾激化的源頭。針對中國這一特殊的官民溝通渠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扮演了何種角色?信訪制度應(yīng)該在為民眾解決問題上起到什么作用呢?
中國社科院農(nóng)村發(fā)展所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嶸認為,地方政府對信訪的阻攔和限制,根源在于中央政府不當?shù)男旁L責任追究制,應(yīng)盡快取消到京上訪的排名制度。同時,加強司法建設(shè),使司法體系成為人們解決問題的主渠道,使信訪成為群眾的正常表達渠道。 于建嶸認為,地方政府對于進京上訪的特別關(guān)注,并列入“違法”行為,與中央政府的信訪責任追究制有關(guān)。在中央的信訪責任追究制度中,一個很重要的內(nèi)容是,以各地到北京上訪的情況來排名。有了這種制度,地方政府才將進京上訪說成“違法”。其實,地方政府的這一宣稱本身才是違法的,因為“各項法律里也沒有一條說到北京上訪就是非法的。” 于建嶸進一步指出,國家信訪部門僅是針對到北京的幾個不準上訪的區(qū)域上訪,如大使館、中南海等地,有明確規(guī)定,認定為違法行為,這與到北京來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是,到了地方政府那里,兩個概念就變成了一個概念。 于建嶸說,“一方面說上訪是老百姓的權(quán)利,另外一方面,又搞個排名,地方政府就只能截訪,這怎么行呢?”中央的信訪責任追究制度,導(dǎo)致了地方政府的截訪,甚至,某些地方政府還采取了非常惡劣的手段,從而引發(fā)了更大的社會問題。這是一個惡性循環(huán)。 因此,于建嶸主張,應(yīng)立即廢止排名制度,允許老百姓上訪,這是他們的合法權(quán)利;另外,還要改革司法,促進司法公正,爭取最終通過司法來解決民眾的具體問題。他強調(diào),“要做到長治久安,最后的基礎(chǔ)是在司法。最終提供公平的應(yīng)該是司法,而不是信訪。” 他解釋說,信訪是非制度性的解決問題的方式,很多東西都是靠個人意志,只要有批示,就能解決問題。而且,有很多行政手段,可以干預(yù)信訪,這些都不利于法治社會的建設(shè)。當然,中國目前的司法也存在各種問題,但從長遠來看,應(yīng)將信訪作為群眾表達意見的渠道,將司法作為解決問題的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