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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當今社會傳播媒體的空前發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靈感受著時代的變化,見多識廣,早熟、早知、思維活躍。而在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也出現了一些新的特點,無論從犯罪動機、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等方面都發生了一些新的變化。16歲的少年陳某將與其家有過節的13歲小孩陳某殺害并勒索被害者家人20萬元;初中生徐某為與另一學生團伙“抗衡”,竟購買槍支;17歲少年小新為偷錢上網,竟殘忍地砍死奶奶,并砍傷爺爺。 青少年本是天真無邪的,如此駭人聽聞、喪失人性的案例,給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以及社會教育敲響了警鐘。 對青少年犯罪的特點和成因的分析對我們更好地預防青少年犯罪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青少年犯罪呈現的特點 我國如今的青少年犯罪較以往,呈現出如下幾個特點: 1、瘋狂性。青少年時期正處于人生從幼稚走向成熟的時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會化進程中沒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并且由于年青人逞強好勝,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過程中,常常帶有很大程度的瘋狂性。 2、突發性。由于少年的犯罪動機往往比較簡單,其目的單一,隨意性強。一般地說,較少有預謀,沒有經過事前的周密考慮和精心策劃,常常是受到某種因素誘發和刺激,或一時的感情沖動而突然犯罪。這種突發性行為反映了未成年人情感易沖動,不善于控制自己。如案例三種的小新,其行為的僅僅是為了偷點錢去上網而非殺人。 3、連續性。對某些具有偷竊、搶劫等犯罪行為的青少年,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后,僥幸心理便得到強化,從而對物質享受產生了貪得無厭的欲求。產生連續性犯罪。 4、組織結構的團伙性和犯罪結合的偶合性。從組織結構看,一般都是臨時糾合,時聚時散性的,而且這種組合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團伙性犯罪,這與有組織有策劃的團伙性犯罪有所區別,這種偶然性的糾合也往往隨著一個犯罪活動的終結而自行解體。案例二中的徐某即帶有鮮明的學生團伙性質。雖可能是因為玩游戲或其它簡單原因糾結。 5、犯罪故意的突發性且犯罪手段的殘忍性。青少年犯罪一般沒有事前的充分考慮和醞釀過程,沒有預謀,而往往只要受到某種影響和刺激,一時沖動,就可能立即萌生犯意,突發犯罪;而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計后果,從而釀成惡性犯罪。案例三中小新的手段可謂殘忍,一死一重傷的結果非常人所能想象得出的。 6、犯罪動機的單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誕性。青少年犯罪的動機往往是出于好勝獵奇,對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爭強好勝。他們有的是簡單地模仿電影電視中的某個鏡頭和情節,有的是模仿小說或現實社會新近發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伎倆,有的是同學或朋友間所謂的爭強好勝,顯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案例三中小新的出發點僅僅是為了偷錢,卻造成了難以挽回的后果,這也可見青少年犯罪行為時嚴重的盲目性和不計后果性。 7、犯罪心理的報復性和犯罪心態的逆反性。青少年雖年幼無知,但同樣渴望人格上的獨立和自立,能夠獲得平等的權力和尊重,不愿受管束,這種心理隨年齡的增長有時會越來越強烈,特別是當他們具有一些不良行為而被管教時,他們輕則反感對抗,重則予以報復。案例一中犯罪人陳某正是從報復的而萌生殺害村人陳某的犯意,進而進行勒索。在這類案例中,我認為暴力電影并不是毫無干系的。 8、 犯罪手段趨于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和低齡化。通過調查了解,目前,青少年犯罪中“四化”現象極為明顯。案例一中,從繳獲的工具、槍支以及犯罪的過程看,陳某與成人犯罪已十分相似,是先有一定的計劃并準備一定的犯罪工具,殺人后進行棄尸等等。? 二、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分析 據調查,青少年案犯家庭狀況普遍偏差,且多為畸形,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離異,有的教育不當,管理不善。家庭環境和家長的言行、品行及教育方法,對青少年的心理、品德、愛好和思想的影響至關重要。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具體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受社會經濟負面效應的影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全面發展,促進了社會的全面進步。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拜金主義、享樂主義、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傾向。于是,見利忘義、唯利是圖、坑蒙拐騙、以權謀私、權錢交易、貪污受賄等社會不良現象時有發生,對社會風氣造成較大的不良影響。而青少年正處于人生觀、世界觀形成階段,缺乏社會經驗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這種不良風氣的影響,一些青少年經受不住各種物質享樂的誘惑,在一定條件和某種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受社會不良文化影響。我們知道,優秀的文化可以提高人的思想,促使人們奮發上進,低級、庸俗的文化會腐蝕人的靈魂,阻礙社會文明的進步。目前在文化市場上,圖書報刊、音像制品、文化娛樂等中充斥著大量的封建迷信、兇殺暴力、淫穢色情以及其它有損人民群眾健康的內容,對社會文化環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這種受污染的社會文化生活環境對涉世不深的青少年產生極大的消極影響。香港及國外流入的暴力恐怖片在一定程度上激起青少年好奇心和模仿的欲望,許多青少年正是由于劇情的指引從而完成與其年齡并不相稱的違法犯罪行為從而走上犯罪。 (三)、受家庭不良教育的影響。父母是子女的啟蒙老師。家庭的教育培養,深刻影響著子女人生觀、道德觀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個性的基礎,潛伏著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危機。案例三的小新在正是缺少父母的教育,且其爺爺奶奶又過分溺愛使其輟學而后又沉迷上網最終走進犯罪的深淵。 (四)、法制道德教育滯后。近幾年來,雖然在中小學設立了法律知識和品德教育課,在社會上開展“送法上門”、“法律進家”等多種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動,但在力度上還有欠缺,在面上還有死角。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視此方面的學習。因而,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榮辱、善惡觀念,分不清罪與非罪的界限,此罪與彼罪的區別。 (五)、青少年自身素質不高,抵御能力差。以上四方面對于青少年反而言均是外部因素,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質。由于青少年犯大多文化素質較低,分辨事非能力較差,其處世的無知性、盲目性就很難應付來自社會各方面的影響,經不起誘惑,很容易被別人拉攏、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義氣用事,不計后果等,從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預防 如何更好地預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點進行: 1、保護性預防。保護性預防是指國家或社會各方面的力量以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為目 的而采取的各種措施,這些措施包括:應加強有關青少年保護的立法工作;為青少年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物質條件;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習慣,禁止侵蝕青少年思想品德信息的傳播;打擊教唆、引誘、脅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活動,這也是保護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重要環節。 2、堵塞性預防。堵塞性預防是指通過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減少和消除實施犯罪的條件,達到犯罪預防的措施。給學生普法,學校經常把政治課設為法制課,組織學生接受“庭審教育”,參觀看守所。孩子懂法要主動而不能依賴課堂的灌輸。主要包括:加強學校、家庭對青少年的教育,教育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 3、控制性預防。控制性預防是指各種針對有明顯犯罪傾向或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采取的幫助、教育、挽救措施。主要包括:成立幫教小組;送工讀學校教育;加強少年法庭的工作;回訪考察。 4、改造性預防。改造性預防指政法機關以生產勞動為主要手段,通過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術教育,使有違法犯罪的人改邪歸正,成為遵紀守法的勞動者。在勞動改造時,應結合青少年犯罪的特點與原因,要重點進行思想教育,以徹底從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為自食其力遵紀守法的勞動者。 5、家庭教育是其中最為之關鍵的。家庭是社會的細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要從家庭抓起。有關部門可與青少年家庭簽訂防止犯罪的責任狀,明確家庭、父母對子女的教育責任,鞏固家庭這個堡壘。 6、在校園教育方面,除加強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學校還應加強法制教育,使青少年在安定的生活、學習環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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