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高管成被告
據記者昨日獲得的一份關于三鹿案件的《河北省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副本顯示,被告單位為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原董事長田文華、該公司原副總經理王玉良、該公司原副總經理杭志奇、公司奶事業部原總經理吳聚生。其中三鹿集團將由工會主席冉偉光作為訴訟代表人。該文件號為“石檢公刑訴[2008]271號”。
起訴書顯示,被告單位三鹿集團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奶制品,應當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田文華等對生產、銷售負有直接責任,也應當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的公告,12月31日8:00,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大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三鹿集團及田文華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一案。公告中特別提到,屆時持旁聽證者可進入庭審現場旁聽。
是否瞞報成焦點
記者發現,起訴書披露了被告在處理含有三聚氰胺產品產銷中的行為和態度。一位要求匿名的被告辯護律師昨日接受采訪時表示,將主要從三鹿集團“被動卷入”角度辯護,認為被告沒有主動添加行為。
他表示,問題主要出自三聚氰胺,該物質是人為添加的,是為了提高(牛奶中)蛋白檢測含量;添加的人是背著(三鹿)偷偷添加的,之前國家在常規檢測中也沒有三聚氰胺的檢測指標,因此三鹿并不知道這個情況。而且,市場出現問題奶粉之后,投訴到三鹿,之后三鹿就開始進行封庫、排查。是否屬于瞞報,將在明日的法庭調查中做具體陳述。
此前有報道稱,田文華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該律師表示,田文華是否判死刑將看當天法庭調查的情況。
起訴三鹿集團摘要
受污染原奶再加工
1 檢出三胺知情不報
2007年12月以來,被告單位三鹿集團陸續收到消費者投訴。2008年5月17日,三鹿客戶服務部向田文華等領導層匯報投訴情況。8月1日,河北省檢疫部門報告顯示,送檢的16個批次奶粉樣品中15個批次被檢出三胺,之后三鹿決定:暫時封存倉庫內產品和停止產品出庫;以換貨形式換回市場上含有三聚氰胺的產品。三鹿在明知產品含有三聚氰胺的情況下,并沒有停止產銷。
2 自定三胺出廠標準
在對庫存產品進行檢測后,(三鹿)8月13日再次開會決定,庫存產品三聚氰胺含量10mg/kg以下的可以出廠銷售,該含量以上的暫時封存,并調劑含量20mg/kg左右的產品換回含量更大的產品,并逐步將含有三聚氰胺的產品通過調換撤出市場。
3 問題原奶繼續調劑
8月4日,公司奶事業部原總經理吳聚生根據指示,向原奶經營有關管理人員提出,各奶戶送往加工三廠用于奶粉生產的原奶如被拒收,可以將其調劑到其他配送中心。據查,這些原奶與其他原奶混合后進入了加工程序,分別生產了原味酸奶、益生菌酸奶等。
系列案件 制售“蛋白粉”4人受審
生產200余噸銷售過半,涉案金額逾百萬
本報訊 昨日,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繼續開庭審理,高俊杰、薛建忠等4名被告人被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另有5名被告人涉嫌生產、銷售有毒食品,分別在行唐、鹿泉、趙縣法院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8月,被告人高俊杰、薛建忠以每噸1萬余元的價格,從張彥章(另案處理)處購買了6噸含三聚氰胺的混合物,對外聲稱“蛋白粉”并加價銷售。因購買價格高、賺錢少,薛建忠向高俊杰提議自行配制。2007年11月,高俊杰、張彥軍、肖玉(高俊杰之妻)“研制”出“蛋白粉”,由薛建忠進行試銷。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四人在正定縣雇用工人生產“蛋白粉”200余噸,累計銷售近120噸,銷售金額130余萬元。
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四名被告生產、銷售所謂“蛋白粉”,對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元租賃三鹿資產開工
復產員工穿上三元工作服,新包裝箱已運達廠內
本報訊 (記者 胡紅偉 張曉蕊)昨日,三元股份公布了調整后的并購方案,決定租賃三鹿部分資產進行乳制品加工。記者也已在三鹿部分工廠看到了“重組新生”的橫幅標語。
三元股份(600429)昨日公告表示,公司原擬采用協議方式并購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資產和業務,鑒于三鹿集團已收到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清算申請民事裁定書,董事會決定調整并購方案。
調整方案為,全資子公司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在三鹿集團破產財產處置前,租賃其中部分資產進行乳制品生產加工。這一方案獲董事會批準。
昨日,記者在已經小規模復產的三鹿乳品二廠發現,辦公樓正門新掛了十六字橫幅標語:“吸取教訓,正視現實,凝心聚力,重組新生”。
此外,廠區內部分員工已著三元工作服,三元產品包裝箱也已送到廠內。一輛包裝箱送貨車的司機表示,一車大概裝有2萬只包裝箱,“這些包裝箱都是三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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