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于企業法律顧問考試
A、保持原有考試制度不變
B、 轉為水平評價類考試,繼續考試并作為能力評價依據
C、 并入司法考試,并以法律職業資格作為能力評價依據
D、 不再考試,用其它非考試辦法進行能力評價
2、關于企業法律顧問職稱評定
A、按照現有《國有企業法律顧問職業崗位等級資格評審管理暫行辦法》進行評審
B、修訂《暫行辦法》,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或律師證的,也納入評審
C、只求盡快評審,并得到人社部認可
3、關于全國性企業法律顧問協會
A、沒必要成立協會,由國務院國資委直接管理更利于企業法律顧問職業發展及政策落實
B、有必要成立協會,由國務院國資委主管,協會自治更有利于企業法律顧問職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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