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招聘常年法律顧問單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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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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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委托、中國企業法律顧問網官網特此發布常年法律顧問單位的招聘公告,內容如下:
關于公開招聘常年法律顧問單位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法制建設,發揮法律專家在政府機關法制工作中專業作用,不斷增強依法行政、科學決策的能力和水平,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藏青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格辦(管委會)]擬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常年法律顧問單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職責 受聘法律顧問單位應選派2-3名律師作為格辦(管委會)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涉法事務法律咨詢業務,具體包括: (一)參與行政法律事務研究并提出研究報告; (二)參與重大決策事項的調查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見; (三)參與重大經濟項目、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的研究論證工作; (四)參與重要規范性文件草案的研究論證和評估; (五)接受委托,代理行政訴訟和仲裁案件; (六)接受格辦(管委會)各局(處)及直屬企事業單位的委托,承擔法律咨詢服務、調查研究、論證和涉法事務。 二、聘用條件 (一)常年法律顧問單位聘用條件:經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司法廳批準成立的律師事務所;不少于10名專職執業律師,其中執業5年以上的律師不少于5名,律師事務所辦公所在地不限,可在全國范圍內。 (二)常年法律顧問律師選派條件: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紀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受過系統的理論教育并具有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律師資格證,從事律師工作5年以上,在專業領域有一定影響力并辦理過有較大影響的涉法案件。 三、服務方式 (一)格辦(管委會)約請、交辦。 (二)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為格辦(管委會)提供咨詢和服務。 (三)參加格辦(管委會)召集的會議研究涉法事項并提供法律意見。 四、招聘程序 (一)申請 招聘對象為法律顧問單位,不接受個人申請。 1、擬應聘的法律顧問單位須提交的材料至少應包括: (1)本單位執業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明材料,近3年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從業人員概況、開展業務情況、辦公場所、軟硬件情況等); (2)之前參與政府法律服務情況,以及代表性案例; (3)擬提供法律服務工作方案、收費標準及依據。 2、擬選派的常年法律顧問律師須提交以下材料: (1)個人近3年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學歷、職稱、獲取律師資格時間,主要執業經歷,現執業機構等; (2)個人研究成果、典型案例和業務專長等;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于2017年10月10日前寄出至青海省格爾木市鹽橋北路21號(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辦公室),郵編:816000。材料電子版發送至聯系人郵箱。 (二)評審 格辦(管委會)對所有應聘單位材料進行評審,綜合考慮應聘單位資質、在業界影響、年齡結構、行業比例、工作方案、收費標準、人員學歷履歷、專業特長、個人職業操守等因素,擇優確定。 (三)聘任 經評審確定后,格辦(管委會)將與受聘單位簽署合同,合同期為2年,合同將明確法律顧問相關事宜。 公告時間: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10月7日 聯系地址:青海省格爾木市鹽橋北路21號(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辦公室)。 聯 系 人:程戰濤 聯系電話:18909791633 郵箱:zqgyymsk@163.com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 (西藏自治區藏青工業園管理委員會) 2017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