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強主持召開最高人民法院專題會議強調堅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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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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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3月29日電 3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破解執行難問題,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落實“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工作綱要》。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主持會議并講話,強調要認真學習貫徹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精神,切實增強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統一思想、鼓足干勁,勇于擔當、奮發有為,狠抓落實、改革創新,大力推進執行體制改革,提高執行信息化水平,規范執行行為,強化執行措施,加強信用懲戒,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堅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會議指出,執行難是長期制約人民法院工作發展的老大難問題,嚴重損害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嚴重影響司法公信力。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向執行難全面宣戰,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破除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藩籬。這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司法需求的客觀需要,是確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內在要求,也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目標的應有之義。各級法院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深刻理解破解執行難問題的必要性、緊迫性,準確把握新時期執行工作基本規律,始終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堅持整體推進、重點突破,多措并舉、標本兼治,以信息化建設為保障,進一步提升執行工作水平,保障勝訴當事人權益,兌現我們“向執行難全面宣戰”的莊嚴承諾。 會議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是經過調查研究、具備現實基礎的。一方面,隨著法治國家建設的推進,人民群眾法治意識明顯增強,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法律義務的自覺性、主動性不斷提升。另一方面,法院信息化建設快速發展,覆蓋全國范圍以及各種財產形式的執行查控體系已經建立,在解決“被執行人難找、財產難尋”問題上取得重大突破,同時公開曝光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加強信用懲戒等措施,都為解決執行難問題創造了有利條件,提供了可靠保障。但應當清醒認識到,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還需要付出很多努力,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最高人民法院將在近期召開專門會議對解決執行難問題進一步全面部署,各級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落實“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工作綱要》和相關部署,統一思想、統一行動,穩步推進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各項工作。 會議強調,要準確把握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總體思路和主要任務。基本解決執行難,就是通過各種有效措施,使被執行人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等不良現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法院消極執行、拖延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和外界干預執行的現象基本消除,通過嚴格的認定標準和令人信服的甄別手段將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剔除出執行難的范疇,確保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全部或絕大部分得到及時依法執行,全社會理解執行、尊重執行、協助執行的廣泛共識基本形成。要通過兩至三年時間的不懈努力,建立科學、權威的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的退出和恢復執行機制,實現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在規定期限內的實際執結率、標的金額到位率均顯著提升,使長期以來社會反響強烈的執行難問題得到基本解決。要堅持以信息化建設為抓手,著力強化執行規范化建設和專業化建設,切實完善執行體制機制,推動執行模式、執行體制、執行管理、執行機制、財產變現、規范體系、監督方式、專項活動等執行工作各個領域的深刻變革。 會議強調,要進一步完善執行信息化建設。加強執行信息公開,在執行案件辦理過程公開、節點告知、程序對接、文書上網等方面下功夫,為當事人和社會公眾提供全方位、多元化、實時性的執行公開服務,全面推進陽光執行。進一步加強網絡執行查控工作,認真落實《人民法院、銀行業金融機構網絡執行查控工作規范》,推動全國各地商業銀行、信用社等金融機構按照技術規范要求抓緊與執行查控專線進行連接,促進提升執行工作效率,降低執行成本,讓被執行人的金融資產無處遁形。要完善信用懲戒機制,落實與國家發改委等40余家單位聯合簽訂的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推動各單位在各自管理領域開展信用懲戒,繼續擴大信用懲戒范圍,讓“老賴”寸步難行。對情節嚴重的失信被執行人,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懲治力度,依法適用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和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罪等追究刑事責任,充分發揮刑罰對失信被執行人的制裁和警示作用。要及時收集、匯總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情況,單獨或聯合相關部門采取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形式,通報有關情況。要建好、用好執行指揮系統,充分發揮其上傳下達、實時監控、異地調度、快速反應等功能,推動執行實施工作早日形成全國一盤棋的格局。 會議強調,要多措并舉,引導社會正確認識執行難。執行難的成因具有復雜的社會因素,不能簡單歸結為法院執行不力。要厘清“執行難”與“執行不能”的界限,為解決執行難問題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建設立、審、執信息對接機制,將執行信息與立案、審判信息對接,建立有效的協調配合機制,形成解決執行難的內部合力。要配合解決執行難,加大宣傳力度,向社會說明情況,讓人民群眾充分了解執行面臨的客觀現實,搞清楚哪些是法院職責所在,哪些是市場風險、法律風險所在,增強防范風險的意識和能力,引導公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推動從源頭上解決執行難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沈德詠,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江必新,黨組成員、副院長李少平、景漢朝、張述元、賀榮,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徐家新,黨組成員孫華璞出席會議,副院長陶凱元,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劉學文、杜萬華、胡云騰以及機關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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