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提出新五年目標: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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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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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法治央企建設正被提到一個新的高度。4日舉辦的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會,國資委明確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努力將中央企業打造成為對外依法經營、對內依法治理的法治社會模范成員,并提出今后五年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的總體目標和重點任務,力爭三分之一以上企業法制工作進入世界先進行列。 國資委主任張毅指出,要加快法治央企建設,扎實推進法制工作新的五年規劃,始終堅持在法治的框架內規范改革,在法治的引領下推動發展,不斷增強企業各級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進一步強化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 今年是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第三個三年目標的收官之年。過去九年,按照“建立機制、發揮作用、完善提高”總體思路,國資委在中央企業連續實施法制工作三個三年目標,開創企業法制工作的全新格局,助力企業大幅提升改革發展的核心軟實力,打造了一支國家法治建設的企業生力軍。 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在當天會議上明確提出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未來五年總體目標。他說,力爭再通過五年努力,進一步深化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法律顧問制度和法律工作體系建設,進一步提升合規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中央企業以總法律顧問為核心的法律顧問隊伍全面實現專職化,法律人員配備比例接近國際同行業標準,全部中央企業法制工作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三分之一以上企業力爭進入世界先進行列,努力為中央企業改革發展、做強做優提供更加堅實的法律支撐和保障。 根據上述總體目標,黃淑和并提出未來五年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的五項重點任務:一是繼續推動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再深化;二是繼續推動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再深化;三是繼續推動企業法律工作體系建設再深化;四是努力實現企業合規管理能力再提升;五是努力實現依法治企能力再提升。 |